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关于遵从实行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深税发〔2019〕22号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各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各派出机构、机关各单位:
为深化遵从党中央、国务院抉择方案安置,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遵从实行减税降费政策方法的通知》(税总发〔2019〕13号),现就进一步遵从实行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有关作业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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