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起,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电商法规矩,
第十条 电子商务运营者应当依法处理市场主体挂号。但是,个人出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运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容许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生意活动,以及依照法则、行政法规不需求进行挂号的在外。
① 不管是淘宝、京东等电商途径上的代购,微信朋友圈的微商,仍是在直播途径中卖东西的博主,往后卖家们都要处理营业执照工商挂号了,假设是海外代购,还要需求收买国和我国两头的营业执照。
② 假设你卖的是食物,还需求恳求食物运营许可证。《电商法》还清晰规矩,没有中文标签、不是国家认监委认证工厂出产、未未获取配方注册证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不得在网络途径出售。
③ 从前在淘宝开个代购网店不需求进行工商挂号,朋友圈的“微商”更是零门槛。但是往后,除了法则规矩的特殊情况外,都有必要依法进行挂号处理营业执照!否则将面临最高1万元的罚款!
那么,在新的形势下,在淘宝,拼多多,微店,微信朋友圈卖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之类的产品,是不是只处理一个电子营业执照就能够了呢?
在这里小编告诉各位亲们,在从前电商法没有实施前,各途径就要求图书音像类卖家上传营业执照和出版物运营许可证,而且要求双证上有必要含有图书和音像制品的运营规模才能够。
在电商法实施往后,这个规矩更加不会更改。不光只办了电子营业执照就能够了,因为图书音像制品是归于特种运营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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