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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深圳市2019年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备案
发表于 2019-02-23 浏览:
文章导读:一、中小微企业规范界说区分: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开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拟定本规则。(2)、中小企...
一、中小微企业规范界说区分: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开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拟定本规则。(2)、中小企业区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详细规范依据企业从业人员、运营收入、财物总额等目标,结合职业特色拟定。
(一)农、林、牧、渔业。运营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运营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运营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财物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运营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运营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运营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运营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运营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运营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运营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运营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运营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运营。运营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财物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办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运营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十五)租借和商务效力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财物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详情请点击:中小企业划型规范规则

二、目标和复核规划

(一)存案目标
存案目标为在我市注册建立,契合我市工业开展方向并具有以下特色的各类中小微企业:一是具有自主常识产权中心技术或共同的中心竞赛力;二是其产品或效力在职业或细分商场占必定规划,或有显着立异特色,或处工业链要害环节或有特定品牌价值;三是具有与企业主运营务相适应的立异团队和运营办理团队;四是开始建立了与企业开展阶段相适应的立异机制,具有继续立异才能。存案目标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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